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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时报电子报实时通过手机APP、网站免费阅读重大财经新闻资讯及上市公司公告
发布日期:2023-12-10 22:12:40 作者: 品牌新闻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紫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为向客户提供全面的数字化解决方案及满足日常经营和业务需要,公司及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下属子公司拟与北京智广芯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广芯”)及其子公司、诚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幸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等关联方进行交易,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发生金额为人民币570,000万元。其中,向关联方销售产品、商品及提供劳务预计金额为人民币314,000万元,与关联方进行业务合作的采购及接受劳务预计金额为人民币256,000万元。公司2023年1-10月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总金额为人民币242,611.12万元,其中向关联方销售产品、商品及提供劳务金额为人民币130,998.98万元,与关联方进行业务合作的采购及接受劳务金额为人民币111,612.14万元。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于英涛先生、王竑弢先生、王慧轩先生和邵建军先生作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西藏紫光通信科技有限公司作为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注:上表中2023年1-10月实际发生金额未经审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金额最终数据将在《2023年年度报告》中予以披露。

  北京智广芯控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李滨,注册资本:人民币549亿元,住所:北京市顺义区赵工路38号院4号楼1至5层101内2层D2193号,营业范围:企业总部管理;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技术服务;经济贸易咨询;信息咨询(不含中介服务)。智广芯无控制股权的人和实际控制人。智广芯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智广芯经审计母公司资产总额为589.67亿元,净资产为467.52亿元;2022年度母公司营业收入为0元,纯利润是-4.53亿元。截至2023年9月30日,智广芯未经审计母公司资产总额为613.87亿元,净资产为464.22亿元;2023年1-9月母公司营业收入为0元,纯利润是-3.30亿元。

  智广芯为公司间接控制股权的人,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一)项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因此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紫光云数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姚海峰,注册资本:人民币10亿元,住所:南京市浦口区新北路1号江北国际智谷科研大楼A座4层,营业范围:信息技术开发与推广;职业中介;软件开发、销售;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数据处理与存储服务;数字内容服务;计算机及辅助设备销售;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通信工程设计;工程管理服务;专业设计服务;计算机系统集成;企业管理咨询;企业管理服务;工程技术探讨研究和试验研究;电子科技类产品、通信设施、信息安全设备、电子设备、云计算设备、网络设施安装、销售;云计算软件、网络与信息安全硬件、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销售;网络信息安全服务;云计算服务;信息技术服务;云平台系统服务;劳务派遣;增值电信业务;货物或技术的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及技术进出口除外)。股东情况:西藏紫光长青科技有限公司持有其70%股权,为其控制股权的人。紫光云数科技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截至2022年12月31日,紫光云数科技有限公司经审计资产总额为13.88亿元,归属于母企业所有者净资产为12.19亿元;2022年度营业收入为9.27亿元,归属于母企业所有者纯利润是4,672.86万元。截至2023年9月30日,紫光云数科技有限公司未经审计资产总额为13.91亿元,归属于母企业所有者净资产为12.64亿元;2023年1-9月营业收入为6.19亿元,归属于母企业所有者纯利润是4,479.06万元。

  紫光云数科技有限公司为智广芯下属控股子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二)项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因此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紫光恒越技术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张亚东,注册资本:人民币5亿元,住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1号院2号楼402室,营业范围: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推广;计算机技术培养和训练;工程和技术探讨研究与试验发展;基础软件服务;应用软件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数据处理;计算机维修;销售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电子科技类产品、安全技术防范产品、机械设备、通讯设备、金属材料、文化用品、体育用品、服装、针纺织品、五金、交电、家用电器;货物进出口;代理进出口;技术进出口;生产、加工计算机软硬件;生产通信设施(限分支机构经营);生产电子科技类产品(限分支机构经营);生产安全技术防范产品(限分支机构经营)。股东情况:西藏紫光存储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持有其100%股权,为其控制股权的人。紫光恒越技术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截至2022年12月31日,紫光恒越技术有限公司经审计资产总额为6.27亿元,净资产为1.93亿元;2022年度营业收入为14.32亿元,纯利润是2,386.81万元。截至2023年9月30日,紫光恒越技术有限公司未经审计资产总额为7.87亿元,净资产为2.42亿元;2023年1-9月营业收入为10.45亿元,净利润为4,947.10万元。

  紫光恒越技术有限公司为智广芯下属控股子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二)项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因此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重庆紫光华山智安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张江鸣,注册资本:人民币60,942.587828万元,住所:重庆市渝北区云山南路12号涉外商务区一期B2栋,营业范围:许可项目: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一般项目:计算机软硬件开发、电子科技类产品(不含电子出版物)、安防设备、网络通信设施(不含无线电地面接收设施及发射设备)、多媒体设备、半导体设备、智能化系统设备的生产、销售及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计算机系统集成;从事建筑相关业务(取得相关资质后方可执业);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安防工程设计及安装。股东情况:西藏紫云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持有其48.24%股权,为其控制股权的人。重庆紫光华山智安科技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截至2022年12月31日,重庆紫光华山智安科技有限公司经审计资产总额为16.96亿元,归属于母企业所有者净资产为-11.92亿元;2022度营业收入为9.99亿元,归属于母企业所有者纯利润是-3.97亿元。截至2023年9月30日,重庆紫光华山智安科技有限公司未经审计资产总额为21.47亿元,归属于母企业所有者净资产为-13.61亿元;2023年1-9月营业收入为8.83亿元,归属于母企业所有者纯利润是-2.29亿元。

  重庆紫光华山智安科技有限公司为智广芯下属控股子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二)项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因此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诚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王慧轩,注册资本:人民币597,000万元,住所: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东风东路23号恒隆广场56层5601-5603、5610及57层5701-5710,营业范围:财产损失保险;责任保险;信用保险和保证保险;短期健康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上述业务的再保险业务;国家法律和法规允许的保险资金运用业务;经中国保监会批准的别的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股东情况:紫光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其33%股权,为其第一大股东,诚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无控制股权的人及实际控制人。诚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截至2022年12月31日,诚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经审计资产总额为99.71亿元,净资产为78.00亿元;2022年度营业收入为19.59亿元,纯利润是3,321.62万元。截至2023年9月30日,诚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未经审计资产总额为100.76亿元,净资产为76.91亿元;2023年1-9月营业收入为14.69亿元,净利润为-7,042.76万元。

  诚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王慧轩先生为公司董事,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四)项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因此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幸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王慧轩,注册资本:人民币1,013,037.6393万元,住所:北京市西城区文兴街1号院1号楼北矿金融科技大厦写字楼A座,营业范围:人寿保险、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各类人身保险业务;上述业务的再保险业务;国家法律允许的保险资金运用业务;经中国保监会批准的别的业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可以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诚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其30%股权,为其第一大股东,幸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无控制股权的人及实际控制人。幸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幸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经审计资产总额为849.40亿元,净资产为54.57亿元;2022年度营业收入为238.78亿元,纯利润是1.71亿元。截至2023年9月30日,幸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未经审计资产总额为947.08亿元,净资产为54.67亿元;2023年1-9月营业收入为224.14亿元,纯利润是1,346.35万元。

  幸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王慧轩先生为公司董事,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四)项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因此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作为数字化全产业链服务提供商,公司为客户提供网络设备、服务器、存储产品、安全产品、云计算等为主的ICT基础设施产品、服务及解决方案。公司整体业务规模较大,客户数量众多,公司ICT基础设施产品与服务大范围的应用于各行各业,公司现在存在客户在某种特定的情况下可能会转变为公司的关联方,可能会发生公司向其销售或采购产品、商品等日常业务合作。鉴于此,为了能够更好的保证公司日常业务的延续性和顺利开展,公司对与上述潜在关联方的关联交易进行了整体预计,预计金额为4,300万元。如发生此类交易,公司将本着自愿、平等、公平、互惠互利、公允的原则进行,并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公开披露义务。

  上述关联交易涉及的业务属于公司正常的经营事物的规模,系正常的业务往来,公司与上述关联方根据自愿、平等、公平、互惠互利、公允的原则签署相关交易合同,交易价格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主要是根据市场行情报价定价,交易的付款安排及结算方式按照合同约定执行。

  公司作为国内领先的云计算基础设施建设和行业智慧应用服务提供商,为行业客户提供全栈智能、全域覆盖、全场景应用的整体数字化解决方案。公司部分关联企业在电子信息产业的细致划分领域拥有成熟的产品和服务、行业优势,可与公司形成产业链上下游协同。公司通过采购关联方相关这类的产品和服务可逐步提升公司端到端的交付能力,以全面的数字化解决方案更好的赋能行业客户数字化和智能化转型;通过向关联方销售ICT产品和云服务持续满足其信息化建设或业务发展需要。

  同时,随着数字化发展进程的不断深入,公司紧抓市场机遇,逐渐完备产业链布局,持续提升一站式数字化解决方案及全栈云计算服务能力。随义务规模的逐步扩大,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销售和采购产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等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也会随之增加。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日常性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市场行为,系正常的生产经营所需,且关联交易金额占公司营收比例较低。上述关联交易价格公允,未有损害公司利益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公司的主体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或者被其控制。

  独立董事都同意将《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经事前审阅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涉及事项的相关材料以及沟通询问后,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公司预计2024年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属于正常市场行为,符合公司的经营发展需要,遵循市场化原则进行,按照市场公允价格定价,交易价格合理、公允,体现了公平、公正的原则;该类交易对公司独立性无影响,公司主体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董事会对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都同意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涉及的交易事项。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紫光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紫光供应链”)、紫光晓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紫光晓通”)和紫光数码科技(岳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岳阳紫光”)系紫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紫光数码(苏州)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紫光数码”)下属从事ICT分销业务的子公司。为保证子公司业务的顺利开展,公司拟分别为紫光供应链、紫光晓通和岳阳紫光申请的厂商授信额度提供如下连带责任保证:

  上述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经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执行。

  紫光供应链为紫光数码持股100%的全资子公司,成立于2016年11月16日,注册资本:人民币7,000万元,住所:天津自贸试验区(空港经济区)空港国际物流区第二大街1号312室,法定代表人:李敬,主要经营:供应链管理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工业控制计算机及系统销售;软件销售;信息安全设备销售等。紫光供应链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截至2022年12月31日,该公司经审计资产总额为38,710.37万元,负债总额为21,690.68万元(银行贷款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为21,690.68万元),净资产为17,019.69万元;2022年度实现营业收入为106,851.82万元,利润总额为327.67万元,净利润为238.96万元。截至2023年9月30日,该公司未经审计资产总额为60,641.47万元,负债总额为43,413.18万元(银行贷款7,000.0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为43,293.43万元),净资产为17,228.29万元;2023年1月-9月实现营业收入为73,378.15万元,利润总额为309.58万元,净利润为208.60万元。

  紫光晓通为紫光数码持股60%的控股子公司,成立于2018年11月5日,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住所:天津自贸试验区(空港经济区)空港国际物流区第二大街1号103室,法定代表人:李敬,主要经营: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通讯设备销售等。股东情况:紫光数码持有其60%股权,为其控股股东;天津明盛佳泰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其40%股权。紫光晓通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截至2022年12月31日,该公司经审计资产总额为24,990.25万元,负债总额为16,018.10万元(银行贷款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为16,018.10万元),净资产为8,972.15万元;2022年度实现营业收入为56,650.20万元,利润总额为3,839.69万元,净利润为2,874.62万元。截至2023年9月30日,该公司未经审计资产总额为78,147.19万元,负债总额为70,071.60万元(银行贷款6,000.0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为68,749.95万元),净资产为8,075.59万元;2023年1月-9月实现营业收入为146,246.65万元,利润总额为3,581.67万元,净利润为2,678.38万元。

  岳阳紫光为紫光数码持股100%的全资子公司,成立于2022年11月10日,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住所:中国(湖南)自贸试验区岳阳片区永济大道临高新产业园一期1号栋A座1510室,法定代表人:李敬,主要经营: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供应链管理服务;工业控制计算机及系统销售;软件销售;信息安全设备销售等。岳阳紫光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1、公司为紫光供应链向宏碁(重庆)有限公司和宏碁电脑(上海)有限公司提供担保

  (3)保证期间:自被保证交易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被保证交易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早于主债权期间的最后一日即2026年3月31日时,保证期间顺延至自2026年4月1日起两年

  紫光供应链和岳阳紫光为紫光数码全资子公司,紫光晓通为紫光数码控股子公司,主要从事ICT分销业务。为上述子公司向厂商申请的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有助于其获得更好的厂商授信额度和信用账期、促进业务规模进一步扩大,有利于其业务健康、快速发展。公司董事会认为紫光供应链、紫光晓通和岳阳紫光内控体系健全,市场环境稳定,具有持续经营和偿还债务的能力,加之其系公司子公司,公司可有效控制风险。因此,公司董事会同意为紫光供应链、紫光晓通和岳阳紫光提供担保。

  紫光晓通和岳阳紫光将提供全额连带责任反担保,同时,紫光数码将为紫光晓通和岳阳紫光向公司提供全额连带责任反担保。紫光晓通的其他股东未按持股比例提供反担保。

  截至目前,公司及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人民币892,900万元及90,300万美元(含上述担保),占公司2022年末审计后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48.40%。截至目前,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662,000万元及80,700万美元(不含上述担保),占公司2022年末审计后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38.99%;其中,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余额为2,700万美元,占公司2022年末审计后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0.61%。公司及子公司无逾期担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

  2、紫光供应链2022年度、2023年1月-9月财务报表及营业执照复印件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紫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12月8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1、委托理财的目的: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现金资产收益,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及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下属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用于委托理财,为公司与股东创造更大的收益。

  3、投资品种:本次委托理财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短期、低风险银行理财产品(风险评级低或有保本约定类型)、无本金损失条款的结构性存款和货币型基金。

  4、投资期限及授权事项: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并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5、资金来源:本次公司进行委托理财所使用的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委托理财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次委托理财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此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此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虽然本次公司委托理财将投资的产品均为低风险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不排除该项投资收益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1、公司已建立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及内控制度,公司制定的《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和《委托理财管理办法》对委托理财审批权限、审核流程、受托方选择、日常监控与核查等方面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有效防范投资风险,确保资金安全。

  2、公司计划财务部是委托理财的日常管理部门和实施的责任部门;公司内部审计部负责对委托理财交易决策、管理、执行等工作的合规性进行监督;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3、公司将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委托理财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委托理财事项并按照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对投资产品的风险与收益,以及未来的资金使用进行了充分的预估与测算,相应资金的使用将不会影响公司的日常运作与主营业务的发展;公司及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下属子公司拟购买的低风险银行理财产品、无本金损失条款的结构性存款和货币型基金均为低风险的投资品种,风险可控并将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现金资产收益,为公司与股东创造更大的收益。

  公司本次委托理财事项的审批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已建立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和内控制度,可有效控制投资风险,保障公司资金安全。本次委托理财用于购买低风险银行理财产品、无本金损失条款的结构性存款和货币型基金,为风险可控的投资理财。公司在不影响主营业务正常开展及风险可控的情况下,利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提高现金资产收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一致赞同公司及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下属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事项。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 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3、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23年12月25日(星期一)下午14时30分

  (2)网络投票时间:网络投票系统包括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2月25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起止时间为2023年12月25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 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同时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网络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1)截至股权登记日2023年12月19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上述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参加现场会议,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或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参加现场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提案一为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且关联股东不可接受其他股东委托对该项提案进行投票,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2023年12月9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公告编号:2023-063)。

  上述提案中,提案一为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上述提案内容请详见公司2023年12月9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等公告。

  1、登记方式:法人股东代表持出席者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和加盖其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进行登记;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和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外地股东可在登记日截止前用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手续。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网络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12月25日(股东大会召开当日)9:15,结束时间为2023年12月25日(股东大会召开当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紫光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单位)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照下列指示行使表决权。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为有效规避外汇市场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经营造成不良影响,控制财务成本,紫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及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下属子公司将使用自有资金开展不超过人民币65亿元或等值外币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不超过人民币3.3亿元或等值外币,业务品种包括远期结/购汇、外汇掉期和外汇期权,上述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并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2、2023年12月8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风险提示: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可能存在汇率波动风险、内部控制风险、履约风险、法律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开展目的:随着公司业务规模扩大,原材料采购进口需求增加,且公司产品以国内销售为主,导致存在一定外汇敞口。同时,公司部分业务存在外汇资金需求。近年来,在各种国际经济和政治等因素影响下,外汇汇率和利率起伏不定。为有效规避外汇市场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经营造成不良影响,控制财务成本,公司将持续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3、业务规模及期限:公司及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下属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开展不超过人民币65亿元或等值外币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不超过人民币3.3亿元或等值外币,上述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2023年12月8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此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所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均以正常业务经营为基础,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不进行以投机为目的的外汇交易。但是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也会存在一定的风险:

  1、汇率波动风险:由于外汇市场存在各种影响汇率走势的复杂因素,不确定性较大,如未来汇率走势与公司判断的汇率波动方向发生大幅偏离,实际汇率将与公司外汇套期保值合约锁定汇率出现较大偏差,将给公司带来损失。

  2、内部控制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部控制机制不完善而造成操作风险。

  3、履约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存在合约到期无法履约造成违约而带来的风险。

  4、法律风险:因相关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交易对手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可能造成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

  1、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公司业务为基础、以规避风险为目的,尽可能选择结构简单的外汇套期保值产品。

  2、公司已制定《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办法》,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管理机构、审批权限、操作流程、风险控制、信息披露、信息保密等进行了明确规定,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行为和风险进行了有效规范和控制。公司将严格按照《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操作,保证制度有效执行,控制业务风险。

  3、公司和子公司财务部门为套期保值业务日常管理和执行机构;公司内部审计部负责审查和监督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实际运作情况,包括资金使用情况、盈亏情况、制度执行情况、信息报告情况等。

  4、密切关注国际外汇市场动态变化,加强对汇率的信息分析,适时调整外汇套期保值方案,最大限度地控制汇兑损失。

  5、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时,慎重选择与具有合法资格且实力较强的境内外商业银行开展业务,密切跟踪相关法律法规,规避可能产生的法律风险。

  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反映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以业务背景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有利于降低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经营造成的不良影响,并编制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可行性分析报告》。公司已制定《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办法》,旨在加强内部控制,落实风险防范措施,为公司从事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制定了具体操作规程,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具有必要性和可行性。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事项和《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可行性分析报告》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及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下属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事项和《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可行性分析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紫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12月8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为加速公司流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应收账款管理成本、优化资产负债结构及经营性现金流状况,公司及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下属子公司2024年度将与国内外商业银行、商业保理公司等具备相关业务资格的机构开展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0亿元的应收账款保理业务,保理方式为应收账款债权无追索权保理方式和应收账款债权有追索权保理方式,保理融资利息将根据市场费率水平由双方协商确定,并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应收账款保理业务具体实施事宜。

  本次保理业务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保理业务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交易标的:公司及纳入合并报表范围下属子公司在日常经营活动中产生的部分应收账款

  2、合作机构:国内外商业银行、商业保理公司等具备相关业务资格的机构,具体合作机构将根据合作关系及综合资金成本、融资期限、服务能力等综合因素选择

  3、业务期限: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开展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具体每笔保理业务期限以单项保理合同约定期限为准

  5、保理方式:应收账款债权无追索权保理方式和应收账款债权有追索权保理方式

  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有利于加速流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应收账款管理成本、优化资产负债结构及经营性现金流状况,符合公司发展规划和公司整体利益。

  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有利于加速公司流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有利于公司业务发展,符合公司发展规划和公司整体利益。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及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下属子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事项。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紫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于2023年12月1日以邮件方式发出通知,于2023年12月8日在紫光大楼四层会议室召开。会议由董事长于英涛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7名,符合《紫光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3名监事列席了会议。

  为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现金资产的收益,同意公司及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下属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短期、低风险银行理财产品(风险评级低或有保本约定类型)、无本金损失条款的结构性存款和货币型基金,上述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并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为防范汇率波动风险,以实际业务为基础,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同意公司及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下属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开展不超过人民币65亿元或等值外币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不超过人民币3.3亿元或等值外币,业务品种包括远期结/购汇、外汇掉期和外汇期权,上述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并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鉴于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以业务背景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有利于降低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经营造成的不良影响,同意公司编制的《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可行性分析报告》,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具有必要性和可行性。

  为加速公司流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应收账款管理成本、优化资产负债结构及经营性现金流状况,同意公司及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下属子公司2024年度与国内外商业银行、商业保理公司等具备相关业务资格的机构开展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0亿元的应收账款保理业务,保理方式为应收账款债权无追索权保理方式和应收账款债权有追索权保理方式,保理融资利息将根据市场费率水平由双方协商确定,并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为向客户提供全面的数字化解决方案及满足日常经营和业务需要,同意公司及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下属子公司与北京智广芯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广芯”)及其子公司、诚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幸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等关联方进行交易,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发生金额为人民币570,000万元。其中,向关联方销售产品、商品及提供劳务预计金额为人民币314,000万元,与关联方进行业务合作的采购及接受劳务预计金额为人民币256,000万元。

  智广芯为公司间接控制股权的人;公司董事王慧轩先生在诚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和幸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担任董事长,因此智广芯及其子公司、诚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幸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等为公司关联方,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于英涛先生、王竑弢先生、王慧轩先生和邵建军先生作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并赞同公司董事会对此所做的决议。

  紫光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紫光供应链”)、紫光晓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紫光晓通”)和紫光数码科技(岳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岳阳紫光”)系公司全资子公司紫光数码(苏州)集团有限公司下属从事ICT分销业务的子公司。为保证子公司业务的顺利开展,同意公司分别为紫光供应链、紫光晓通和岳阳紫光申请的厂商授信额度提供如下连带责任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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